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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 “孟超事件”反思教师道德
颜春 发表于 2008-3-1 11:20:00

孟超事件反思教师道德

最近,孟超事件再次热了起来!2008222日,贵阳中院开庭审理,孟超被控故意杀人罪!(孟超案详情)
   
两个孩子,本该拥有一段如花的岁月,却因为师生间一场不伦三角之恋,生命的天空倏地黯淡。往者已矣,生者则需面临法律的严厉制裁!这是一起惨痛的人伦道德悲剧。
   
然而透过悲剧的背后,却有很多问题值得我们思考。
   
首先,作为此事件的女主角:两个孩子的班主任,45岁的女教师却仅做停职处理!女教师与未成年男生发生性行为(三角恋开始时,孩子们还未年满18)却没有相关的法律予以制裁,这不能不说是我国法律的一大缺失!反观其它国家:美国、澳洲都有相关的约束成年女教师的法律条文,情节轻者都需坐牢几年。不过,值得庆幸的是,经过本次事件,刑法部门正在对此案进行专项讨论,相信不久的将来还会出台相关草案。
   
第二,从事件的背后却凸显某些教师道德的缺失。
   
高中时代,一个躁动的时节,异性意识逐渐被唤醒,学生的心里满是对世界的好奇。老师的斯文、优雅、幽默、成熟等气质都可能让那些初懂人事的学生倾倒,这本是正常的现象,很多老师的身上就上演着这类的故事。然而,学高为师,德高为范,教书育人是我们师者应该奉行的职业道德操守。面对此类问题,本应该拒绝并积极引导他们形成自己正确的价值观、人生观。然而在本次事件中,女主角身为人民教师,面对暗恋自己的学生,不仅接受了这种不伦之恋,而且深陷其中,更严重的是居然还脚踩两只船!
   
为人师表,师德何存?!
   
此次事件的结果是惨痛的,但事件却又不是唯一的,类似事件还发生在江苏、浙江、广西....
   
一幕幕悲剧,触目惊心!令人心痛,发人深思。
    
我们的社会怎么了??我们的老师怎么了????
   
老师,那不只是一个称号,更不是一件外衣,而应该是一种荣誉!一种导向!一份信任!一份责任!
老师们,让我们一起守护好我们的道德底线!!!

No.1 讨论:由 “孟超事件”反思教师道德
love-teacher(游客)发表评论于2008-3-8 13:07:00
呵呵,朋友,不小心看到了自己的文章竟然在此出现,谢谢你的支持,希望能与你成为朋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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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o.2 讨论:由 “孟超事件”反思教师道德
千钧棒(游客)发表评论于2008-3-11 13:32:00
不能放过哪个淫妇教师,千刀万剐方解心头之恨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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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o.3 讨论:由 “孟超事件”反思教师道德
12345678(游客)发表评论于2008-3-17 0:07:00
你们是怎么知道事件真相的,知道吗!法院的判决还没有出来呢,你们凭什么说三道四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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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o.4 讨论:由 “孟超事件”反思教师道德
12345678(游客)发表评论于2008-3-17 0:27:00
谁敢保证一个带着凶器上学的学生不会做出强奸教师的事情?一个恶少纠缠着一个单身女教师,够她烦恼的了,何况还是两个!王永丽周旋于他们两个之间,为的是自保,哪一个她都得罪不起,用她的肉体换得一时平安,无奈之举啊!女人到了这个地步还要遭到谴责,良心何在,天理何在?王永丽的错,错就错在她选择了忍耐,而没有去报警。王永丽在警方承认是师生恋,也不一定是真话,毕竟一个死了而另一个还没有死,她不那样讲,万一那个杀人犯没有被判死刑,出狱以后应该第一个要杀的人就是王永丽!暧昧短信问题,谁先发的,谁能说清楚?既然是恶少,王永丽不应付着,行吗?一个中年女人,还得用肉体作代价以求自保,悲哀啊!尤其是女人们发表评论,在你们还没有弄清楚事实真相以前,就不要不分真假去随便谴责一个人了,留点良心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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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o.5 讨论:由 “孟超事件”反思教师道德
12345678(游客)发表评论于2008-3-17 0:40:00
你们怎么就不去想想,两个恶少连一个中年妇女都不放过,而且还是自己的班主任!为什么要去相信那个狗屁记者写的东西?为什么不去分析事件的各种可能性?那个狗屁记者是不是人,你们考察过吗?如果王永丽长期被两个恶少霸占,你还可以讲这个优秀教师无师德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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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o.6 讨论:由 “孟超事件”反思教师道德
12345678(游客)发表评论于2008-3-17 0:45:00
写这篇文章的这个教师,你有没有胆量和我探讨一下,你谴责王永丽的依据从何而来。是仅凭那个记者的报道,还是凭杀人犯的律师的辩护词,还是你已经调查核实了客观事实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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